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三条的规定:电子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2号)第四条的规定:“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在收到电子发票后,直接打开电子发票文件进行查看。发票代码通常会显示在发票的右上角或其他显眼位置,与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信息一同列出。 如果无法在电子发票上直接找到发票代码,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在查验平台上,输入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然后提交查询请求。如果电子发票是真实有效的,查验平台将返回发票的详细信息,包括发票代码。 校验码通常位于发票的底部右下角位置。 发票代码是发票上的什么位置 在收到电子发票后,直接打开电子发票文件进行查看。发票代码通常会显示在发票的右上角或其他显眼位置,与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信息一同列出。 如果无法在电子发票上直接找到发票代码,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在查验平台上,输入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然后提交查询请求。如果电子发票是真实有效的,查验平台将返回发票的详细信息,包括发票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