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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权力范围是什么?

2025-5-17 20:35|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22| 评论: 0

摘要: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投资项目,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的内部管 ...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投资项目,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公司的报酬事项,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等。因此,董事会职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起着关键作用。

董事会权力范围是什么?

董事会具有的职权包括:

1. 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向其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还具有其他职权。这些职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起着关键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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