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学许可证需要满足什么要求1.主办方 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办学。 开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私立学校的个人开办者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组织 私立学校设立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的决策机构。负责人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发起人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员工代表组成。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董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五名以上成员组成,设董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委员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培训机构聘用外籍人员担任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必须取得《聘用外国文教专家资格证书》,相关人员必须取得外国专家资格证书出具证明并到当地派出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校址 (1)校址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校址应牢固、安全、适用、无安全隐患,有安全疏散的双通道,并承办培训机构。不得出租学术学校的场地或幼儿园,不得将民用住宅、地下室、车库等作为学校用地; (2)校址必须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质量鉴定证明,消防部门提供的资质证书(申请时,先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整栋建筑消防验收证书。初检合格后,主办单位将向消防部门申请单份消防验收证书用作教学场所。); (3)建筑面积:培训中心500平方米,培训学校1000平方米; (4)自有校舍必须有产权证,租用校舍必须提供产权证和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即为租赁教学场所的租赁期限不少于4年。招收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的校舍不得超过3层。 4.教学设施设备 有办公室、教室和相关专业。改造后的教学设施、设备等,设备总价值不低于5万元,并有相应的权属证明材料。 5.注册资本 培训中心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培训学校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体现在验资报告中); 6.教师资格 (1)校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定居的公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具有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在68周岁以下(全职); (2)师资:有一定数量的与培训内容和学校规模相匹配的师资。熟悉教学业务的专兼职教师。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或符合相应岗位要求。他们不得聘请公共教师在工作日参加非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课程。不得招收与其他私立学校聘用合同未终止或终止的教职工。 7.章程(模板由区民政厅提供) 二、申请办学许可证提交资料第一、课程计划及教材 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及教材。 第二、法人(举办者、负责人) (一)身份证; (二)征信记录;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三、校长 (一)身份证; (二)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毕业证(大学专科以上)、从业证明(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四、章程 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的名称、举办者、地址、法人属性; (二)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以及举办者变更的规则; (三)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 (四)注册资金以及资产的来源、性质等; (五)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党组织负责人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程序; (七)法定代表人产生及罢免程序; (八)内设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九)教职工、学员的权利义务和权益保障机制; (十)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 (十一)章程修改的程序; (十二)其他应当记载的内容。 营利性培训机构的章程,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组织机构 培训机构内部应建立基层党组织、决策机构、监事会等必要的组织机构。 (一)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培训机构,应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三名的,应当明确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的工作思路、方案和开展活动的计划; (二)决策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培训机构决策机构的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决策机构人员应提供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三)监事会。培训机构的监事会由党的基层组织代表、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教职工人数少于二十人的培训机构可以只设一至两名监事。决策机构成员不得兼任或担任监事。 第六、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并完善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职(员)工管理制度; (五)学员管理制度;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七)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八)招生、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九)场地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十)培训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十一)信息公开制度。 第七、教师资质 (一)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具备从事相应学科教学的教师资格证; (二)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办学场地 (一)举办者应提供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第九、消防、环保 (一)办学场地为2000年以前的房屋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2000年以后的房屋应提供房屋验收时消防合格证或房产证; (二)营业前消防合格证; (三)装修后的环保证明材料。 第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请办学登记表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上表格。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三、申请办学许可证流程1、提出申请办学材料。 2、审批机关审查资格并提供政策咨询。 3、审批机关初步检查办学场地,如同意筹设则核定该学校的名称,发放《某某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并发放《筹设批准书》。 4、在筹设期内达到设置条件后可向审批机关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并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5、审批机关收齐申报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6、审批机关审查申报材料并组织有关专家委员会对拟办学校进行评议。 7、根据评议意见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且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四、办理办学许可证需要多久通常情况下,办证需要走审批流程,通常要三个月才能办下来。而且很多地方的教育局已暂停办证。但在当前各地规范办学整改的情况下,机构还是需要用尽浑身解数、尽可能找到办证的窗口期,走正规的办证程序来规范办学,给未来以最小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