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范围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取得境外所得。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纳税人申请退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范围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