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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适用于股权激励的优惠计税方法

2021-9-11 22:01|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684| 评论: 0

摘要: 股权激励是一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方法,如果不适用于该方法,会直接计入个人的当期所得税征收个税,那么问题来了,哪些情况不适用于股权激励的优惠计税方法呢,上海公司注册网小编已经为大家总结了这方面的问题,让我 ...
股权激励是一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方法,如果不适用于该方法,会直接计入个人的当期所得税征收个税,那么问题来了,哪些情况不适用于股权激励的优惠计税方法呢,上海公司注册网小编已经为大家总结了这方面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下方文章吧。

哪些情况不适用于股权激励的优惠计税方法


股权激励的优惠计税方法不适于于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激励所得,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计税方法,直接计入个人当期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1.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之外的集团公司、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2.公司上市之前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待公司上市后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3.上市公司未按照本通知第六条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备有关资料的。

依据:国税函〔2009〕4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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