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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公司控制权?

2020-10-15 17:39|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122| 评论: 0

摘要: 1、公司控制权一般分为几种?(1)绝对控制权。这是指持有公司2/3以上股权,《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 ...
1、公司控制权一般分为几种?

(1)绝对控制权。这是指持有公司2/3以上股权,《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见,持有公司2/3以上股权就可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故此情形称之为绝对控制权。

(2)相对控制权。这一般又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持股50%以上;另一种是在股权比较分散的情况下,持股相对最多。无论是第一种情形,还是第二种情形,只要足以对公司决策产生决定性作用,都视为对公司的控制权。

(3)一票否决权。这是指在公司重大事项必须2/3以上通过的情况下,某股东虽然持股不是2/3以上,但是只要能保证其他股东的持股达不到2/3以上,则某股东的表决权足以确保该重大事项决议无法通过,这就是一票否决权;或者某股东持股虽然不是50%以上,但该股东的存在足以保证其他部分股东的表决权无法达到50%以上,造成其他部分股东的表决事项无法在股东会通过,则该某股东也是享有了一票否决权。在这两种情况下,该股东虽系小股东,但由于一票否决权的存在,仍然可以对公司决策产生决定性作用。


2、如何实现公司控制权?

(1)代持。这是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集中投票权的一种方式。虽然该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在代持协议约定明确的情况下,仍不失为一种实现对公司控制权的可选方式。

(2)表决权委托。这是指某股东将其对公司事项的表决权委托给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这样同样可以实现受委托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3)AB股计划。这是指一个公司可以存在两种股权,这两种股权可以享有同股但不同表决权的权利。也就是说,某股东的持股比例可能并不大,但是可以通过约定放大表决权的比例,从而以小博大,获得超比例的公司决策权。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持股平台方案。这是指把一些零散、小额的股权集中起来,通过某个持股平台行使投票权。而此时的投票权由于是集中行使,故而实现了聚沙成塔的效应,实现了对公司的控制权。持股平台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有限公司,一种是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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