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不包含。 在法律和行政管理中,“其他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是两个不同的主体概念。
简单来说:
- 其他个人:通常指的是自然人,也就是你我这样的普通公民,以个人身份进行民事活动。
- 个体工商户:虽然是由自然人经营,但经过工商登记,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介于自然人和企业之间。

下面从几个关键领域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1. 法律主体地位
- 其他个人(自然人):
- 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如果发生债务,需要用其全部个人财产来清偿。
- 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上有一个“字号”(即店铺名称),可以以这个字号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签订合同、起诉应诉。
- 同样承担无限责任,但责任主体是“经营者”。《民法典》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2. 税务管理
这是两者区别最明显的领域。
其他个人(自然人):
- 从事临时经营等业务,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通常被认定为“按次纳税”。
- 增值税起征点较低(例如,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按“经营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等项目缴纳。
个体工商户:
- 是持续的、有登记的经营主体,通常被核定为“按期纳税”。
- 享受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例如,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这个起征点远高于个人。
- 个人所得税按“经营所得”缴纳,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或查账征收。
税务上的关键点: 在开发票、享受免税政策时,税务机关会严格区分“个人”和“个体工商户”,因为适用的税收政策完全不同。
3. 实例说明
场景:销售货物,需要开具发票
作为“其他个人”:
- 你去税务局代开,因为你是“个人”,按次纳税。由于2000元超过了500元的按次起征点,你需要就全部2000元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作为“个体工商户”:
- 你以“XX工作室”的名义销售了同样2000元的货物。
- 由于你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期纳税。假设你本季度总销售额是25万元(未超过30万),那么这2000元可以享受免税,你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 发票的“销售方”名称是你的个体工商户字号“XX工作室”。
总结表格
| 特征 |
其他个人(自然人) |
个体工商户 |
| 法律性质 |
自然人 |
特殊的经营主体,有字号 |
| 责任承担 |
个人无限责任 |
经营者无限责任(个人或家庭财产) |
| 税务登记 |
无需工商/税务登记(持续经营需登记) |
必须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 |
| 增值税政策 |
按次纳税,起征点低(如500元/次) |
按期纳税,起征点高(如月10万/季30万) |
| 开票名称 |
个人姓名 |
个体工商户字号 |
| 常见场景 |
临时性经营、个人劳务 |
小店、工作室、网店等持续性经营 |
结论:
当您在填写表格、办理税务、签订合同时,如果看到“其他个人”这个选项,它不自动包含个体工商户。您需要根据您自身的身份进行选择:如果您是未注册的普通自然人,就选“其他个人”;如果您已经注册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那么您就应该选择“个体工商户”或以您的“字号”作为主体。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最好咨询相关的行政或税务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