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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含冷冻冷藏)办理经营地址要求

2025-10-17 09:34|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57| 评论: 0

摘要: 根据上海市规定,办理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含冷冻冷藏)的经营地址须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完全一致,并提供合法的场所使用证明。场所不得设在污染源附近,必须符合食品储存卫生条件。若涉及冷冻冷藏,还需配备专业温控 ...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含冷冻冷藏)的经营地址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地址要求

一致性要求‌:经营地址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完全一致,且实际经营场所必须与备案信息相符‌。

场所合法性‌: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有效使用证明,确保场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区域限制‌:禁止设在污染源附近(如垃圾处理站、化工厂等)或不符合食品储存卫生条件的区域‌。

上海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含冷冻冷藏)办理经营地址要求

二、特殊设施要求(冷冻冷藏类)

温控设备‌:必须配备专业冷藏/冷冻设施,并提供温度记录及设备合规证明‌。

储存环境‌:需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要求,如独立隔间、防污染措施等‌。

卫生条件‌:场所需通过消防安全、卫生检查,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如悬浮粒子、沉降菌等)‌。

三、备案流程与材料

核心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线上办理‌: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承诺当场办结‌。

注意事项

若涉及网络销售,仍需提供真实经营地址并配合现场核查。

未备案擅自经营将面临5000-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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