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纳税人的评定标准主要依据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特定限制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得分要求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需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评价指标涵盖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法记录等方面,满分100分。 二、限制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年度不能评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自首次办理税费申报之日起计算,不满3年的企业无法评为A级。 2.上一年度为D级:若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本年度不能评为A级。 3.非正常原因零申报或负申报: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排除季节性经营、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原因)。 4.账簿管理不规范:不能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或未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并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评分规则:若企业连续被评为A级,下一年度起评分可提高1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 动态调整: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信用行为变化动态调整信用等级,若出现严重失信行为(如偷税、虚开发票等),可能直接降级。建议企业规范税务管理,按时申报纳税,避免出现违规行为,以维护良好的纳税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