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因经营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情况说明: 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1.办理条件 · 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拥有真实经营场所(可为办公地址或仓库地址),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进货查验、自查等)。 2.办理流程 · 登录平台: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搜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 在线填写信息:填写经营者信息、经营项目(勾选“预包装食品销售”)、网络经营信息等。 · 上传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经营场所布局图等。 · 提交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通常即时办结或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 获取凭证:审核通过后,可在平台下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作为合法经营凭证。 二、餐饮服务或食品制售类 1.办理条件 · 已取得营业执照。 · 经营场所符合卫生、消防等要求,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员需取得培训合格证。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健康管理、应急预案等。 2.办理流程 · 登录平台: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选择“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 填写信息:填写经营项目(如热食类制售、冷食类制售等),上传营业执照、场地证明、平面图、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等材料。 · 预审与受理:市场监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材料不全需补正。 · 现场核查:通过预审后,执法人员5个工作日内上门检查专间、设备、卫生条件等。 · 领取证书: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电子许可证或到区市场监管局窗口领取纸质证书。 三、注意事项 · 费用与时限:备案制免费,即时办结;许可制一般10-20个工作日,具体依材料和核查情况而定。 · 地址要求:餐饮服务需实际经营场所,食品销售可用园区备案地址。 · 后续监管:备案后需遵守食品安全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许可制需接受日常监督检查。建议提前准备材料,确保经营场所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或现场核查不通过影响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