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建立复式账,具体标准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注册资金标准 注册资金达到或超过2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必须设置复式账。例如,若个体户投入30万元开设店铺,则需按复式账要求详细记录所有财务活动。 月销售额标准 销售类业务(如零售、服务):月销售额≥4万元; 生产类业务(如加工制造):月销售额≥6万元; 批发类业务:月销售额≥8万元。 税务机关特殊要求 若省级税务机关认定个体户规模较大或存在其他情形,即使未达到上述标准,也可能被要求设置复式账。 复式账的具体要求:需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完整记录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等科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表。例如,购买固定资产需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并计提折旧。 例外情况:若经营规模较小(如注册资金<10万元且月销售额低于上述标准),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仅建立简易账或收支凭证粘贴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