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一般要求主要包括责任划分、独立性制度、业务质量检查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质量控制责任划分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负责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组织机构设置及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共同对业务结果的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项目组成员:对自身承担的工作质量负责。 二、独立性制度要求 独立性需覆盖所有业务人员和业务流程,包括实质性独立和形式性独立。 即使为同一客户提供不同类型服务,也需持续保持独立性。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不得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利益关系。 三、业务质量检查制度 需制定涵盖业务计划、证据收集、成果记录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 将业务质量作为评价、薪酬及晋升的重要指标。 定期对执业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处理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其他关键要求 风险控制:制定制度时需考虑涉税服务风险,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 档案管理:业务工作底稿需在提交结果后90日内归档,并至少保存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