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量公司调整注册资本实缴期限的具体操作,结合最新《公司法》规定及实务要求,说明如下: 一、调整规则与时间节点 过渡期安排 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存量公司,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自2027年7月1日起的5年内,即最迟需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实缴。 豁免情形 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公司,经批准可保留原出资期限。 二、操作流程 修改公司章程 需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调整出资期限并修订章程条款,明确新的实缴截止时间。 工商变更登记 自章程修改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更新出资信息,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公示要求 调整后的出资计划需向社会公示,未合规企业将被标记经营异常。 三、注意事项 分期实缴可行性:股东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期缴足,但需确保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 法律责任风险:未按期实缴的股东需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四、特殊情形处理 原期限不足5年:若存量公司剩余出资期限已不足5年(如原定2030年缴清),无需调整。 资产异常企业:注册资本显著虚高(如认缴期限超30年)的公司将被重点监管,需提前整改。 实务建议:建议企业结合经营现金流合理规划实缴节奏,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机构协助章程修订及合规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