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境外公司提供服务时境内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需要分税种来看,核心判断标准是服务的性质、使用地和提供地:
1. 增值税
- 是否需要缴纳?取决于服务是否在境内消费(“境内应税行为”)。
- 判断依据(根据财税[2016]36号文):
- 服务的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 销售方(境外公司)在境外,购买方(您公司)在境内,这构成了“跨境服务”的基本条件。
- 服务或无形资产是否在境内使用? 这是最关键的标准。 如果境外公司提供的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且完全在境外使用,则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 例外 - 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境内应税服务): 如果境外公司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服务属于在境内消费,则境内购买方(您公司)有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通常是6%的税率)。常见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服务包括:
- 完全在境内发生的服务: 例如,境外公司派人到中国境内提供的咨询、设计、培训、市场调研、监理等服务。
- 所销售的服务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例如,境外公司出租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
- 所销售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在境内: 例如,境外公司许可境内公司使用位于中国境内的矿产资源开采权。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可参考相关文件(如涉及金融、电信等特定服务)。
-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如果境外公司提供的服务完全发生在境外且完全在境外使用,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例如:
- 委托境外公司在境外进行产品测试(测试报告在境外使用)。
- 委托境外公司在境外举办会议(会议在境外召开,参会者在境外)。
- 购买仅用于境外项目的工程设计(设计成果在境外使用)。
- 向境外单位购买的、用于出口货物的研发、设计、商标著作权等服务 (适用零税率或免税)。
- 向境外单位购买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金融、保险、文化体育、娱乐、旅游等服务。
- 境内企业的责任: 如果您判断该服务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则您公司作为服务的购买方(支付方),是增值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您需要在向境外公司支付款项时,按规定计算并代扣代缴增值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 企业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
- 是否需要缴纳?取决于境外公司是否因提供该服务而取得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判断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 如果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该项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那么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由支付方(您公司)代扣代缴。这就是常说的“预提所得税”。
-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何界定?
- 劳务所得: 关键在于劳务发生地。如果境外公司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境外,则通常不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果服务全部或部分发生在境内,则归属于境内部分的服务所得通常被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如果服务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并且该无形资产在中国境内使用,那么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其他所得: 如租金(财产位于境内)、利息(债务人/抵押物在境内)、股息(分配利润的企业在境内)等,也有相应判定规则。
- 税率: 预提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20%,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减按10% 征收。如果中国与该境外公司所在国/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了更低的税率(如5%、7%等),且境外公司符合“受益所有人”等条件,则可按协定税率执行(需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 境内企业的责任: 如果您判断该服务报酬构成境外公司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例如服务发生在境内或涉及境内使用的特许权),则您公司作为支付方,是预提所得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您需要在支付(或到期应支付)款项时,按适用税率(10%或协定税率)计算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总结与关键点
- 区分税种判断: 增值税看服务是否在境内消费;企业所得税看所得是否来源于境内(主要看服务发生地或无形资产使用地)。
- 代扣代缴义务: 无论哪个税种,如果需要征税,境内购买方(贵公司)几乎总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这是境内企业最主要的责任和风险点。
- 服务性质与地点至关重要: 必须清晰界定服务的具体内容、实际提供地点(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使用地点(在境内使用还是境外使用?)、是否涉及无形资产及其使用地。
- 合同约定不能改变纳税义务: 合同中约定“境外公司承担所有税费”或“支付净额”等条款,不能免除境内支付方的法定扣缴义务。境内支付方仍需按规定计算含税金额并履行代扣代缴责任。
- 税收协定: 对于企业所得税,务必查阅中国与境外公司所在国/地区的税收协定,看是否有更优惠的预提所得税税率或免税条款(特别是技术服务费可能适用)。
- 资料准备: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或证明服务完全发生在境外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资料(如合同、服务提供过程证明、付款凭证、境外公司注册证明、受益所有人声明等)向税务机关备案或备查。
- 咨询专业人士: 跨境服务的税务判定往往比较复杂,特别是涉及混合服务、常设机构认定、特许权使用费与技术服务的区分等问题时。强烈建议在具体交易前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服务的具体细节进行准确判断,避免税务风险。
简单来说:
- 如果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且结果在境外使用,通常境内既不需要代扣增值税,也不需要代扣企业所得税。
- 如果服务发生在境内,或服务虽发生在境外但结果在境内使用(特别是涉及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则很可能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6%)和/或企业所得税(通常10%或协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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