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前(2025年)适用的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相关计算规则。需要特别注意的关键点是:劳务报酬所得需要先进行预扣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一、 预扣预缴阶段(支付方代扣代缴)
当个人取得单次劳务报酬时,支付方(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以下规则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800元
- 每次收入 > 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1 - 20%)
适用税率表(预扣率):
根据计算出的 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下表确定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元) |
不超过 20,000 元的部分 |
20% |
0 |
超过 20,000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 |
30% |
2000 |
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 |
40% |
7000 |
计算预扣税额:
预扣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阶段的要点总结
- 800元/次免征额: 每次收入 ≤ 4000元时,先扣800元费用。
- 20%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 > 4000元时,按收入的20%扣除费用。
- 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 20%, 30%, 40%,对应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
- 支付方责任: 由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负责计算并代扣代缴税款。
二、 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阶段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组成部分(另外三项是: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年度终了后(通常是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要将全年取得的这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进行汇算清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计算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工资薪金收入 + 全年劳务报酬收入×80% + 全年稿酬收入×80%×70% + 全年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 - 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年) -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个人部分) -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7项)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特别注意:劳务报酬所得在并入综合所得时,统一按其收入额的 80% (即相当于扣除20%费用) 计入收入总额。 稿酬所得在此基础上再打七折(56%计入)。
适用税率表(综合所得年度税率):
根据计算出的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下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汇算清缴)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元) |
不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 |
3% |
0 |
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 |
10% |
2520 |
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超过 960,000 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计算年度应纳税额:
年度应纳税额 =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汇算清缴结果:
应退或应补税额 = 年度应纳税额 - 全年已预缴税额(包括工资薪金预扣税 + 劳务报酬预扣税 + 稿酬预扣税 + 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
汇算清缴阶段的要点总结
- 并入综合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不再单独计税,而是和工资薪金等合并。
- 费用扣除统一为20%: 在计算年度收入总额时,劳务报酬统一按收入额打8折(相当于扣除20%费用)。
- 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到45%,税率整体低于或等于预扣率(特别是对于中低收入人群)。
- 享受各项扣除: 可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年)、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大幅降低税负。
- 多退少补: 年度预扣的税款总和与最终年度应纳税额比较,多退少补。对于主要收入是劳务报酬且全年综合所得不高的人来说,预扣的税款在汇算时很大概率能退回来。
重要提示
- 800元以下免税: 单次劳务报酬 ≤ 800元,支付方无需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全年所有劳务报酬收入仍需在汇算清缴时合并申报(不过800元以下单次在计算年度收入时本身就不计入)。
- 按次概念: 预扣预缴是按“次”计算。“次”的界定通常指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界定需参考税法规定。
- 汇算清缴是最终结果: 预扣税只是“预缴”,最终税负由年度汇算清缴决定。预扣率高(最高40%)不代表最终税负高。
-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依法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等)可能无需办理汇算清缴,具体政策以当年税务部门公告为准。
- 政策更新: 税收政策可能调整,请务必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如有复杂情况或大额收入,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师或当地税务机关。
示例(预扣预缴)
- 例1: 单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 = 3000 - 800 = 2200元
- 预扣税额 = 2200 × 20% - 0 = 440元
- 例2: 单次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 = 5000 × (1 - 20%) = 4000元
- 预扣税额 = 4000 × 20% - 0 = 800元
- 例3: 单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 = 30,000 × (1 - 20%) = 24,000元
- 预扣税额 = 24,000 × 30% - 2000 = 7,200 - 2000 = 5,200元 (因为24,000 > 20,000)
- 例4: 单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 = 60,000 × (1 - 20%) = 48,000元
- 预扣税额 = 48,000 × 30% - 2000 = 14,400 - 2000 = 12,400元 (因为48,000在20,000-50,000区间)
最终税负需等待年度汇算清缴才能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