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资源税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及其实施细则,采用 从价定率 为主、从量定额 为辅的征收方式。以下是具体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计征(主要方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应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关键要素说明:
应税销售额
- 指纳税人销售天然气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补贴等),不含增值税。
- 若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核定(如参照市场价)。
适用税率
- 比例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资源税法》规定幅度内确定,一般为销售额的1%-10%。
二、从量定额计征(特殊情形)
对以下情况可按 销售量×定额税率 计征:
- 开采原油/天然气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天然气(免税);
- 低丰度、超深等特殊气田(需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
三、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运杂费处理:
- 若在销售额中单独列明运输费用(凭发票),可从销售额中扣除。
例: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运费80万元(有发票),则应税销售额为920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方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销售额。
四、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可享受减征:
- 页岩气:部分地区按6%税率减征30%(实际4.2%);
-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购置符合目录的设备,可抵减税额(需备案)。
五、计算示例
情景:
某天然气企业(位于山西省)2025年7月销售天然气:
计算步骤:
- 应税销售额 = 5000万 - 200万 = 4800万元
- 应纳税额 = 4800万 × 6% = 288万元
六、注意事项
- 纳税地点:天然气开采地(或海油在海上平台所在地);
- 申报要求:按月或按季申报,需填写《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 政策更新:关注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公告(如页岩气、致密气可能另有优惠)。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施行)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具体税率授权规定)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方案(如山西省财税〔2020〕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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