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数”是个人所得税计算中,为了简化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而使用的一个常数。
它的主要作用是让你能用更简便的公式快速计算出应纳税额,而不需要像超额累进税率那样分段计算再求和。

理解速算扣除数需要先理解两个概念
- 超额累进税率: 这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础。你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被分成几段,每一段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收入越高,超过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也越高。
- 全额累进税率: 这是超额累进税率的简化版(但不够公平)。它直接用你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最高档税率计算税额。这种方法计算简单,但会导致在税率临界点附近,多收入一点点钱,税后收入反而大幅减少(税负剧增),这显然不合理。
速算扣除数的作用原理
速算扣除数的设计目的就是:让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简单但不够公平),减去这个“速算扣除数”后,正好等于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公平但复杂)。
换句话说:
- 按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 (公平但复杂) = 按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 (简单但不公平) - 速算扣除数
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既简单又公平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是怎么来的?
它是由税法或税率表预先计算好并公布的。其数值是根据超额累进税率的分级和各级税率,通过数学方法推导出来的。它本质上代表了在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时,多计算的那部分税款(即在低档税率区间多算的税额)。
举个例子 (以中国现行综合所得税率表为例)
假设某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200,000 元。
方法一:超额累进计算 (复杂)
- 不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 36,000 × 3% = 1,080 元
- 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 (144,000 - 36,000 = 108,000): 108,000 × 10% = 10,800 元
- 超过 144,000 元至 200,000 元的部分 (200,000 - 144,000 = 56,000): 56,000 × 20% = 11,200 元
- 总应纳税额 = 1,080 + 10,800 + 11,200 = 23,080 元
方法二:使用速算扣除数计算 (简单)
- 应纳税所得额 200,000 元落在税率表的第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 16,920 元。
- 应纳税额 = 200,000 × 20% - 16,920 = 40,000 - 16,920 = 23,080 元
可以看到
- 使用速算扣除数的方法非常快捷:只需要做一次乘法和一次减法。
- 速算扣除数(16,920元)代表了如果用20%税率直接乘以全部200,000元(得到40,000元),比实际应缴税款(23,080元)多算了的那部分(40,000 - 23,080 = 16,920元)。这个“多算”的部分就是因为没有扣除较低税率区间(3%和10%)本应少缴的税差。
总结速算扣除数的关键点
- 本质: 一个预先计算好的常数,代表了在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时多计入的税款。
- 公式: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依赖: 必须与对应的税率表(包含各级距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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