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所所长作为基层税务机构的负责人,其职能权限主要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上海市税务局的规定以及所在单位的职责分工来确定。核心职责是领导和管理税务所的全面工作,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在所辖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以下是上海税务所所长的主要职能权限概述:
行政管理与内部领导权:
- 全面领导: 负责税务所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领导。
- 人事管理: 在所内人员编制和上级授权范围内,对所属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分配、绩效考核、奖惩建议等(具体人事任免权通常在市局或区局)。
- 内部制度建设: 组织制定和完善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 资源调配: 负责所内办公资源、经费预算(在授权范围内)的合理调配和使用管理。
- 队伍建设: 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税收征收管理权(核心业务):
- 组织收入: 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收入计划(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 税源管理: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户籍管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预测和风险管理。
- 税收政策执行: 确保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海市税务局的具体规定在所辖区域内得到正确、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
- 日常征管: 领导开展纳税申报受理、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如发票发售、代开、验旧等)、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需依法定权限和程序)等基础性征管工作。
- 核定征收: 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对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如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进行税收核定。
- 税收优惠备案/核准: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税收优惠事项的受理、审核(备案或核准)及后续管理。
纳税服务与辅导权:
- 服务体系建设: 领导建设和管理办税服务场所,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 政策宣传辅导: 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和纳税辅导工作。
- 咨询与投诉处理: 负责处理或指导处理纳税人的涉税咨询、举报、投诉和建议。
- 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持续优化所辖区域税收营商环境。
税收检查与执法权(在授权范围内):
- 日常检查: 组织开展对纳税人的日常税务检查、巡查。
- 专项检查/调查: 根据上级部署或工作需要,组织或参与专项检查、专案调查(重大案件通常由区局或市局稽查局负责)。
- 行政处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主要是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法对税收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 案件移送: 对发现的涉嫌犯罪或超出自身权限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按规定程序移送稽查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沟通协调权:
- 内部沟通: 向上级税务机关(区税务局、市税务局)请示汇报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
- 外部协调: 与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等部门进行工作联系与协调,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
- 代表税务所: 代表税务所参与地方相关会议和活动。
重要限制与说明:
- 法定授权: 所长的权限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务机关明确授权的范围内行使。例如,大额的税收减免、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干部的正式任免等权力通常集中在区局或市局。
- 层级管理: 税务所是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所长必须服从区局(分局)的直接领导,执行其决策和部署。
- 依法行政: 所有职权行使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实体规定。
- 集体决策: 重大事项(如重要行政处罚、重要内部制度、大额支出等)通常需要经过所务会议或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监督制约: 所长的权力受到上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内部审计以及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总结来说,上海税务所所长的核心权限聚焦于:
- 领导管理:管好所内的人和事。
- 组织收入:确保税收任务完成。
- 执行政策:准确落实各项税收规定。
- 基础征管:做好户籍、申报、征收、发票等日常管理。
- 优化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
- 适度执法: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处理一般性税收违法。
如需了解某个特定税务所所长更具体的职责,建议查阅该税务所的公开信息或直接联系该税务所咨询。也可以访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取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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