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分公司优缺点 优点 1. 非独立法人,不需要章程董事会股东会,仅需负责人。 2. 税务账务简单,成本费用较子公司更低,增值税就地缴纳,所得税由总公司合并纳税,成本等费用集中,降低总分机构合并的利润,并由此降低企税。 3. 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4.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产转移比较灵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需要签订各种合同,也不需要交各种税费(除独立核算的增值税及附加外)。 5. 在税收优惠区成立子公司,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合同条件返还。 缺点 1.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他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 不可认定为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仅依照总公司性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