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例如,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企业生产经营停滞或遭受重大损失,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税款。 资金短缺: 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这里的 “当期货币资金” 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 是指当期计提数。 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报送材料:需报送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 审批权限: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 审批期限: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