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中,茶叶相关产品主要根据《尼斯分类》进行类别划分。以下是茶叶商标的核心类别及扩展建议,供参考: 核心类别:第30类(食品及调味品) - 群组3002:茶及茶饮料 - 具体商品:茶、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花茶、调味茶、冰茶、茶浓缩液、抹茶粉、茶包(未冲泡)等。 - 注意事项:这是茶叶产品的核心注册类别,必须覆盖。 相关扩展类别(根据业务需求选择) 1. 第32类(饮料) - 含茶的非酒精饮料(如瓶装茶饮料、茶汽水)需注册此类别。 2. 第33类(酒精饮料) - 若涉及含茶酒精饮品(如茶酒、茶味鸡尾酒),需注册此类别。 3. 第21类(厨房用具) - 茶具、茶杯、茶壶、茶滤、茶罐等商品属于此类别。 4. 第35类(广告与销售) - 茶叶的线上/线下零售、连锁店经营、广告宣传需注册此类别。 5. 第43类(餐饮服务) - 茶馆、茶室、茶饮店等餐饮服务需覆盖此类别。 6. 第5类(保健品/药用) - 若茶叶具有保健或药用功能(如安神茶、减肥茶),需注册此类别。 7. 第31类(农业产品) - 茶叶种植、未加工的鲜茶叶属于此类别。 8. 第16类(包装材料) - 茶叶礼盒、包装纸、标签等商品需注册此类别。 注册建议 - 核心优先:第30类(3002群组)是必选项,其他类别根据实际业务扩展。 - 防御性注册:若预算允许,可注册相关类别(如第32、35、43类)以防止他人抢注。 - 国际保护:若计划出口,需根据目标国家/地区的分类规则调整(如美国对茶饮料可能分入不同类别)。 - 专业咨询:建议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确保商品描述符合规范,避免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