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1.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含告知承诺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 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以及简历。 4. 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 注册地房产使用证明。 6. 工作设备情况说明。 7. 工作规范和公司章程。 8. 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 申请人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后,前往服务大厅的“单一事项综合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接收和核对。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3. 窗口工作人员将已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转交审查人员。审查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通知申请人关于现场踏勘、审图和专家评审的具体要求和时间。 4. 实质审查完成后,审查人员将材料转交批准人员。批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实质审查意见,在承诺的办结时限内作出批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批准的情况下,需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准备齐全的材料,以促进流程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