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对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列举的“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等十种违法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是什么意思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连补带罚累计 217552.34元,其中: “首违不罚”简单来说就是税务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给予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行为的机会。 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三个条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连补带罚累计 217552.34元,其中: 当然,不是所有问题能都“首违不罚”的,比如偷税漏税抗税什么那肯定正常处理的,绝对逃不掉! 想要适用“首违不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 2.违法行为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 3.在行政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简单来说,就是可处罚也可不处罚的、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的,才能免于处罚。 时间认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连补带罚累计 217552.34元,其中: “首违”的时间怎么认定呢? 这就需要通过查询当事人以前是否有过相同违法行为来确定。 一般有三种情形: 1.从当事人成立(或出生)时开始查询; 2.从违法行为发生时向前查询一定期限(一般为2年或5年); 3.直接按年查询确定,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即为“首违”; 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些差别,比如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一、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以下简称首违不罚)。(一)对于 “首次”的认定,以一个公历年度为计算区间。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