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企业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认定为区一类企业: 1.最近3年累计人均创税超过本市社平工资2倍,且近三年累计纳税2500万元及以上企业; 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 3.外商投资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 4.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获得中国专利奖、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企业; 6.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企业; 7.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拥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 8.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百强和高成长百家企业; 9.在沪跨国公司地区(区域)总部; 10.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且境内唯一子公司在区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企业; 11.经区投资促进与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对金山区招商引资工作有杰出贡献的机构、在金优质招商平台; 12.区人才办认定的重点企业。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金山区一类企业认定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