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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2022-4-10 19:24|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826| 评论: 0

摘要: 什么是子公司?在控股合并方式下,其50%以上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资本被另一企业所拥有的企业。由于其50%以上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资本被其他企业(即母公司)持有,成为母公司的附属公司。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 ...
什么是子公司?

在控股合并方式下,其50%以上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资本被另一企业所拥有的企业。由于其50%以上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资本被其他企业(即母公司)持有,成为母公司的附属公司。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子公司指被另一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包括由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过半数能上能下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和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被投资企业。

子公司在法律上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但在经济上又与母公司存在着被控制与控制的关系,在经济上融为一体,构成了企业集团,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纳入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之中,但仍需对外编制个别会计报表。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分公司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责任承担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但是要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设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分公司: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

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分公司: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注意:依照《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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