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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需要实缴的情况

2022-1-16 09:24|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402| 评论: 0

摘要: 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缴的情况,既可能存在于公司注册成立时,也可能存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据小编悉,2014年新公司法颁布施行后,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可实缴,也可认缴。需要实缴的,大概是涉及金融、对外劳务、直销等 ...
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缴的情况,既可能存在于公司注册成立时,也可能存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据小编悉,2014年新公司法颁布施行后,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可实缴,也可认缴。需要实缴的,大概是涉及金融、对外劳务、直销等28类公司。



另外,除上述28类公司成立时需实缴外,以下四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也应当实缴:

一、上市公司、三板或四板企业,其对外投资的部分应当实缴,未实缴的应当补足。若不补足,可撤回投资转让股份,否则对上市来讲是个硬伤。

二、公司成立时认缴的,其公司章程上载明的出资时间已到。比如,章程上载明在公司成立三年内实缴完毕,那到第三年末,应当实缴到位。若不实缴到位,公司可能被列为经营异常。这个时候消除这个异常,要么实缴到位,要么修改章程延长出资的时间。

三、已实缴,但又抽逃资本的。抽逃资本,不要幻想通过账务技巧处理掉。

四、未实缴完毕,但对外的义务超过了实缴部分,或超过了认缴的注册资本。比如认缴资本100万,实缴20万,债务100万,股东应当有义务对未实缴的80万进行实缴或在未出资的额度内承担相应义务。

除上述28类公司外,其他公司认缴即可经工商注册成立。认缴制确实给许多资本金不足的创业者来讲带来了很大便利,但也要注意因认缴可能发生的风险或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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