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是10%。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非公司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一)盈余公积的提取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二)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三)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经股东大会决议,企业可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