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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解除的办理流程

2020-10-19 10:04|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118| 评论: 0

摘要: 【事项名称】非正常户解除【申请条件】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解除非正常户。【设定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 ...
【事项名称】

非正常户解除

【申请条件】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解除非正常户。

【设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021)12366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对于已经由税务机关按照政策规定和流程解除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其税控系统开票功能,保障纳税人正常开具发票。

3.处于非正常户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须先解除非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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