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营业执照签名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提交税务事项时可选择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签名提交。 二、业务前提 1. 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 电子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属授权使用的,需在授权期内;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四、操作步骤 请下载最新版的协卡助手软件,先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开最新版本的协卡助手点击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在弹出的二维码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者上海CA移证通APP进行扫码认证登录。 然后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提交环节弹出的CA签名框中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点击提交后完成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