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税计算方法 答:居民个人 综合所得 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对非居民个人而言,没有综合所得和预扣预缴的概念。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扣除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预缴环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额(2019年1月1日前)或应预扣预缴税额(2019年1月1日后)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收入-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收入×(1-20%)×20% 特许权使用费指的是什么? 答:特许权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单位的专有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付,只能由使用这项资产所取得的财产收入来弥补。但对于有关专利品的制造、专利方法或商标的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了技术的或管理的服务,因此,应作为产品的生产费用来进行登 记。使用专有权是受到限制的,企业要在专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来使用这些经济权利,超过范围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