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组成要求 人数要求:必须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人员构成:需包含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独立性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以确保监督职能的独立性。 二、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对违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或提起诉讼;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及向股东会提案。 三、任期与换届 任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换届过渡:若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监事辞职导致人数不足,原监事需继续履职至新监事就任。 四、会议与决议 会议频率: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决议规则: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会议记录由参会监事签名确认。 五、监事的义务与责任 监事需遵守忠实勤勉义务,不得谋取非法利益或泄露公司秘密,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