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销后的法定程序 清算组成立 吊销后15日内需成立清算组,开始债权债务清理。 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需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通过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税务注销 吊销后15日内需完成税务注销,结清税款并取得《清税证明》。 二、强制注销新规 根据2025年10月10日实施的《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 吊销满3年未主动注销的企业,登记机关可启动强制注销程序。 强制注销前需公示90日,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 三、时间影响因素 主动注销周期:通常需2-6个月,取决于清算复杂度(如债务纠纷可能延长至3年以上)。 逾期后果:法定代表人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及再创业。 四、操作建议 优先通过一网通办提交注销材料。 若存在税务异常,需先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强制注销程序终止后,需在3年内完成主动注销,否则可能再次触发强制流程。 注:2025年10月14日后,吊销满3年的企业将面临强制注销风险,建议尽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