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成立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以下是具体要求: 一、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法人的设立目的、宗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设立程序也需合法。 2.有自己的名称 法人需有独特名称以区别于其他组织,名称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或违反公序良俗。 3.有组织机构 包括决策机构(如股东大会)、执行机构(如董事会)、监督机构(如监事会),以实现法人意志的形成与执行。 4.有住所 法人需有固定住所,用于确定债务履行、诉讼管辖等,可为自有或租赁。 5.有财产或经费 营利法人需有独立财产,非营利法人需有足够经费,以保障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成立的程序 1.设立行为 由设立人完成,如订立设立协议、制定章程等。 2.审批(如有要求) 部分法人(如特殊行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需经相关机关批准。 3.登记 除机关法人外,多数法人需依法登记。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正式成立。 注意事项 不同类型的法人(如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具体条件和程序上可能存在差异,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设立法人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确保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