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开票的特殊情形主要涉及不同行业和业务场景,具体可分为不得开具专票和允许开具专票两类,以下是详细分类及政策要点: 一、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19种常见业务) 劳务派遣服务 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时,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工资、社保等费用部分不得开专票,仅能就差额部分(扣除后余额)开具专票或普票。 开票方式: 差额部分开普票+剩余部分开专票; 全额开普票; 使用“差额开票”功能(税率栏显示“***”)。 旅游服务 扣除向地接社支付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后,仅就余额开具专票,扣除部分需开普票。 经纪代理服务 如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扣除部分不得开专票。 其他行业 包括人力资源外包、安全保护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等,均需按差额部分开普票。 二、差额部分允许开具专票的情形(9种业务) 建筑服务分包 总包方扣除分包款后,可就全额开具专票(如适用简易计税的工程项目)。 房地产销售 土地、房屋互换等业务,差额部分可开专票。 其他特殊业务 如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等,政策允许全额开专票。 三、开票注意事项 税率栏显示:差额开票时,税率栏通常显示“***”,备注栏需注明“差额征税”及扣除金额。 会计处理:需通过“销项税额抵减”科目核算扣除部分对应的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