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中登记地 第十三条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园区管委会可以认定一处或多处非居住用房为集中登记地,供辖区内从事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经营项目的企业登记住所。 集中登记地的房屋所有权人无需再行分割房屋室号,申请人可统一使用该集中登记地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 认定集中登记地的,区政府应当对集中登记地规范服务、加强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园区管委会做好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得入驻集中登记地: (一)经营主体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对经营场地有性质、面积等要求的许可类经营范围,且按要求必须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一致的; (二)从事的经营项目或业态可能对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产生风险的。 在宝山区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可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一、线上办理流程 名称核准与材料提交 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zwdt.sh.gov.cn),进入“企业开办”模块,提交1-5个备选名称,并填报企业信息(类型、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需上传住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园区托管协议)、身份证件等材料,并通过“随申办”完成电子签名。 审核与领取执照 审核通常需1-5个工作日,通过后可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或选择邮寄纸质执照。若选择线下领取,需携带身份证至宝山区淞滨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线下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 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有限责任公司:需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等。 现场提交 前往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淞滨路1号1-33号窗口),材料齐全的简单业务可当场办结,复杂业务承诺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后续步骤 刻制公章 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含公章、财务章等),也可自行前往备案刻章点办理。 银行开户与税务登记 需在30日内完成税务备案并开设社保账户,银行开户需携带营业执照、公章等材料。 注意事项 虚拟地址:宝山区部分经济园区提供免费虚拟注册地址,适合初创企业。 加急服务:选择园区托管地址可享3天出证加急服务。 实名认证:所有股东和法人需通过“随申办”完成人脸识别。 如需进一步了解材料细节或政策优惠,可咨询玖邀开业代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