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需根据主体类型(个体户/公司)准备不同材料,具体如下: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所需证件 名称信息:需准备2-3个备选名称,避免重复。 经营者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实名手机号。 经营地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经营范围:需与业务相关且明确。 开业登记申请书:可从审批部门官网下载或线下领取。 二、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证件 公司名称:同样需2-3个备选名称。 注册资金:认缴制下需与业务规模匹配。 注册地址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人员信息: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及实名手机号。 公司章程及决议:需使用审批部门提供的模板。 经营范围:需真实且与业务一致。 三、办理流程 名称预核准: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等待审核。 材料提交:通过后填写《开业登记申请书》并递交其他材料。 电子签章:需通过市场监管应用完成实名验证。 领取执照: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或纸质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经营范围需规范填写,避免因表述不当被驳回。 营业执照正本需悬挂于经营场所,副本可携带外出。 后续需完成税务登记、开立对公账户及工商年报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