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新办公司营业执照,需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流程申请。以下为详细汇总:
一、基础材料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或市场监管局官网提交名称预审(提供3-5个备选名称)。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模板,或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填写。
股东资格证明
- 外资股东:需公证认证文件(如境外公司注册证书、公证文书等)。
公司章程
- 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明确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管理制度等。
注册地址证明
- 租赁地址: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 园区注册:与园区签订的入驻协议(可提供虚拟地址)。

二、特殊情形附加材料
行业许可文件(如涉及)
- 餐饮需《食品经营许可证》,教育培训需《办学许可证》等。
外商投资企业
- 需提交商务部门备案回执(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申报)。
监事、财务负责人信息
- 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监事不可与法定代表人、高管重合)。
委托代理人材料
- 委托书(模板可从官网下载)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 领照:审核通过后,可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至窗口领取纸质版)。
四、注意事项
- 经营范围: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部分行业需后置审批。
- 税务登记:营业执照领取后需在30日内完成税务备案。
- 公章刻制: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备案刻章(公章、财务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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