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额的计算主要取决于两个核心因素:退税率和计税依据(退税基数)。具体计算方法因企业的类型(生产型企业还是外贸型企业)以及货物的性质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的计算方法和步骤: 
一、 核心要素:
退税率:
- 由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定期公布,不同商品有不同的退税率(如13%、10%、9%、6%、0%等)。
- 查询方式: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各地电子税务局、或专业的出口退税查询系统(如外贸企业常用)查询商品对应的HS编码(海关编码)下的最新退税率。务必使用最新的、准确的退税率。
计税依据(退税基数):
- 这是计算的核心差异点,主要分两种情况:
- a) 外贸企业(或收购货物出口的其他企业):
- 计税依据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进货物金额 或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 简单说,就是你进货时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即发票上的“金额”栏,不是“价税合计”)。
- b)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
- 计税依据 =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价)。
- FOB价需换算成人民币(按出口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这是计算“免抵退税额”的基数。
二、 主要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及类似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方法):
计算公式:
应退增值税额 = 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 × 出口货物退税率
计算步骤:
- 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 确定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购进金额。
- 根据出口货物的HS编码查询适用的退税率。
- 将不含税购进金额乘以退税率,即得到应退增值税额。
特点: 计算相对简单直接,基于进货成本退税。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举例:
某外贸公司从国内工厂购进一批货物,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税率13%),价税合计113万元。该货物出口,适用的退税率为13%。
应退增值税额 = 1, 000, 000元 × 13% = 130, 000元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退税方法):
三、 重要注意事项:
- 单证齐全且合规: 无论是外贸还是生产企业,申请退税都必须提供完整、合法、有效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报关单(退税联)、出口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 进项发票抵扣情况(生产企业)、收汇凭证(符合视同收汇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出口合同等。单证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无法退税。
- 申报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和相关电子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逾期视为放弃。
- 进项发票要求(外贸企业):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税务部门的认证(或勾选确认),且品名、数量、金额等必须与报关单信息匹配。
- 汇率使用: 使用出口当月1日或出口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企业需在备案时选定一种方法,一年内不得变更。
- 政策更新: 出口退税率和具体管理规定会不定期调整,务必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政策。
- 复杂性: 特别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计算涉及整个企业的增值税核算,非常复杂。实际操作中企业通常使用专门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辅助计算和申报。
总结:
- 外贸企业: 退税 = 进货发票不含税金额 × 退税率 (相对简单)
- 生产企业: 退税计算嵌入整个增值税核算流程(免抵退),需要计算不得免征抵扣额、应纳税额、免抵退税额,再确定最终的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相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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