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商局(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1.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或窗口预先核准)。 2.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 3. 股东身份证明: -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公司注册地址证明: - 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签字或盖章)。 - 租赁合同(如为租赁)。 -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需属地市场监管所或镇政府盖章确认)。 二、特殊情形附加材料 - 外资企业:需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 - 行业许可:如餐饮、医疗等需前置审批的行业,需先办理相关许可证。 - 委托办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1. 线上提交: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 2. 线下提交(如需):将纸质材料递交至各区市场监管局窗口。 3. 领取执照:审核通过后,可现场领取或邮寄营业执照(电子版同步生成)。 四、注意事项 - 材料规范:所有文件需使用A4纸,签字需清晰。 - 实名认证:股东、法定代表人等需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完成实名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