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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

2022-3-31 20:00|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470| 评论: 0

摘要: 一、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一)股权转让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
一、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股权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二、上市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条件基本上只有两个法律给出详细条件,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其他另需参考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主板及中小板发行条件(取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一节主体资格

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三、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不同之处

(一)不同之处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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