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需要清算报告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报告内容: 1. 注销单位的概况,包括注销单位的性质、地址、法人证书编号代码标示、资金、 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原因; 2. 注销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者海关出具的完整纳税证明; 3. 注销单位确定清算基准日账面负债情况; 4. 注销单位流动资金、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明细表; 5. 注销单位债权确认情况; 6. 清算组织提供的注销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说明; 7. 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8. 清算结论,对注销单位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估价。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注销公司需要清算报告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