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董事和股东常见问题 1、香港有限公司最少需要几个股东和董事? 答:根据现行香港《公司条例》,每间于香港公司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须有最少一位股东和委任最少一位董事。 2、成立香港公司需要有股东和董事两个人? 答:不是!香港公司股东是可以同时担任董事的,所以很多私人香港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为同一人。 3、香港公司股东和董事有什么不同? 答:性质上,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向公司提供运营资金,其购买公司所发行的股份;而董事是由股东委任产生,属于公司的管理者。权责,股东的权利仅限于收取股息、就公司的某些影响其权利之事项做决定(如增资、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名称),而董事则是公司的管理者,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 4、非香港居民可否成为香港公司董事。 答:可以,所有年满十八岁的人士,如未被香港法庭裁定不能出任董事,即符合担任董事资格。 5、非香港居民,一定要持有护照才能成为香港公司股东和董事吗? 答:不是的,如上题答案,成为香港公司股东和董事,并无护照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如需开立香港银行账户,银行会要求有权签字人持有效护照或港澳通行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 6、在别国成立的公司,是否可以成为香港公司的股东并同时出任该公司董事? 答:可以,香港法律允许法人股东和法人董事。 7、香港公司董事及股东的资料,可否被公众查阅? 答:可以,当前所有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的资料,包括股东的姓名、地址及持股百分比和董事的姓名、身份证或护照编号及地址信息,均属公开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