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nliang 发表于 2025-5-24 11:35:13

新公司法如何规定出资期限的

根据 2023 年 12 月 29 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出资期限的规定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新设立公司:2024 年 7 月 1 日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存量公司:对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了三年过渡期。自 2027 年 7 月 1 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超过五年(即超过 2032 年 6 月 30 日)的,应当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即 2032 年 6 月 30 日),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股份有限公司

新设立公司:2024 年 7 月 1 日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存量公司:2024 年 6 月 30 日前登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的,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同意其按原出资期限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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