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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如何把分红从公司拿走而不交个人所得税?

2020-9-18 14:27|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252| 评论: 0

摘要: 首先大家需要对“公司”有一个概念,“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是“法人”,很多公司老板和股东有一个误区,认为公司是自己开的,公司赚多钱都是自己的,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认识。公司赚的钱先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那么 ...
首先大家需要对“公司”有一个概念,“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是“法人”,很多公司老板和股东有一个误区,认为公司是自己开的,公司赚多钱都是自己的,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认识。

公司赚的钱先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那么剩余的部分是不是就全部是股东的呢?其实还不是,如果股东参与利润分配,那么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假设公司A年盈利100万元,那么最终会有多少是流入到股东手中的呢?
 
首先,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额是:100万*25%=25万元;
 
再者,股东分红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100万-25万)*20%=15万元。
 
这样算下来的话,年盈利100万元的公司最终流入股东手里的只剩下60万元,合计缴纳税款40万元。
 
我们都应该知道,足额缴纳税款是每个人、每个企业法人应该尽的义务,这时法律层面上的规定,任何偷税漏税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避税是没有问题的,那么正如上文中所举得例子,有没有可能进行合理的避税呢?
 
一,假设股东急用钱周转,又想合理避税,那么股东可以以借款的形势向公司借款。借款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一点,那就是借款仅限于“周转”,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归还,假设不能在此之前归还,股东需要补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二,通过关联交易避税。比如公司需要采购一批办公或者生产物资,可以直接向股东采购,股东将价值N万元的物资以3N的高价卖给公司,而股东以个人的名义卖物资只需要缴纳4%的销售收入+1%-7%的城建税+4%的增值税即可,这样全部算下来税费在9%-15%左右,远低于20%;
 
三,通过向股东发放工资的形式避税。这个牵扯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以及不同区间内的税率,1.7万-3万/月的部分征收20%,3万-4万元的部分征收25%。所以在利用发工资的形式避税时并不是说发的越多越好。
 
四,将公司的注册地迁往税收优惠的地方。很多地区的税率是有优惠的,比如的霍尔果斯,部分南方城市等,如果你不嫌麻烦可以将公司迁往这些税收优惠的地区。
 
结语
 
还有很多可以合理避税的方法,我们就不一一介绍了。但是切不可为了避税而避税,税收是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正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大家都“不辞辛苦”的绞尽脑汁思考避税的方法,那么国家的医疗、教育、军务、基础设施建设都将受到重大的影响,最终受损的还是国民自己。所以老刘在此也提倡大家,一定不要过度避税,即使是合理避税,更不能偷税漏税,谨记一条:纳税是每一个纳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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